2020年7月20日,中國皮革協會(以下簡稱“中皮協”)團體標準《原料皮進出口貿易規范 生牛皮》(T/CLIAS 001-2020)正式發布,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中皮協發布的首個團體標準,也是我國制定的首個針對原料皮進出口貿易規范的標準,填補了國內空白。
我國是世界上重要的皮革生產大國,皮革產量約占世界皮革產量的四分之一。盡管我國是畜牧業養殖大國,豬、牛、羊存欄量均居世界前列,但我國原料皮供應仍不能滿足我國制革行業需求,約50%需要進口。此外,我國養殖和屠宰企業數量多,分布廣,企業銷售渠道多樣,少量原料皮會出口到其他國家。由于此前我國沒有制定原料皮貿易規范的相關標準,國內企業在開展原料皮貿易活動時通常依據《國際合同第六號 生皮》或《北美牛皮銷售標準》。
隨著我國制革行業水平的不斷進步,生產規模、產品研發和產品品質都有了極大的提升,在國際皮革貿易活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世界各原料皮供應國加大了對中國的出口,中國制革企業對原料皮來源有了更多選擇。由于目前執行的標準中一些條款與當前原料皮貿易雙方的實際需求不符,如生牛皮皮張數量誤差問題、單張生牛皮重量偏差問題、原料皮失重問題,原料皮混裝、原料皮質量問題等,使得貿易雙方的合理合法利益難以得到充分保障,貿易糾紛時有發生。中國制革企業和進口原料皮供應商多次向中皮協投訴,中皮協在協調過程中也深感制定原料皮貿易規范的重要性。為滿足國際原料皮貿易形勢需要和響應行業訴求,中皮協牽頭編制團體標準《原料皮進出口貿易規范》,并首先編制了進口量最大且最容易引起糾紛的生牛皮貿易規范。
《原料皮進出口貿易規范 生牛皮》參考了《國際合同第六號 生皮》和《北美牛皮銷售標準》,并依據全球范圍內原料皮國際貿易的實際發展和需求,對國際貿易中常見生牛皮種類做了定義,規定了去肉和修邊、分級、檢驗、交易規則、違約及爭議處理等條款,對當前應用的貿易合同中與貿易雙方實際需求不符、極易引起貿易糾紛的條款做了修改,完善了維護貿易雙方企業合理合法利益的交易規則及違約賠償和爭議處理措施,更有利于維護原料皮買賣雙方的合理合法利益、保障原料皮國際貿易更加規范。
中皮協提醒相關企業在開展生牛皮國際貿易活動中,應增強保護意識,堅持使用本標準作為進口或出口生牛皮的貿易合同簽署依據,維護自身合理合法利益。同時,也應該積極遵守標準要求,更好的維護我國皮革行業的國際形象。